四月一日,這天不單是愚人節,還是艾欣瑩和方正楠的紀念日。
相識紀念日?不是。第一次牽手紀念日?不是。初吻紀念日?不是。第一次親熱紀念日?不是。那一定是結婚紀念日了。怎麼?還不是。那到底是什麼紀念日?是她們分手的紀念日。
分手也有紀念日?不單有,還是艾欣瑩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。
這天,她到髮型屋做頭髮、換上新買的時裝、化上精緻的妝容、早到十五分鐘到約會地點,這一切一切,只為了向方正楠証明「我活得比你好」。
艾欣瑩和方正楠是在一年前和平分手的。
當然是由艾欣瑩提出的。
理由嘛?也懶得找,直說「性格不合」就是。
方正楠只有同意----從來,她對艾欣瑩的話都是言聽計從。
艾欣瑩自詡分手是自己這輩子最明智的決定,決定好好紀念這一天,便與方正楠相約,在分手週年日相聚慶祝一下。
方正楠只能同意----從來,艾欣瑩都是說一不二。
分手後,艾欣瑩搬離了兩人的小蝸屋,換了工作和髮型,寓意著一切從新開始。
大家都不明白。
艾欣瑩這麼迫切地與以往告一段落,究竟是身處在那種「水深火熱」當中?
對艾欣瑩而言,總括而言,就是一個「悶」字。
與方正楠相識兩年,同居兩年,溫度不是沒有,就是沒有火花。
方正楠人如其名,一個板板老實頭,您以為她會送花,誰知道她竟送橙。
一成不變的生活令艾欣瑩自覺死氣沉沉,自問自己才三十歲,什麼時候才能活到盡頭?
她需要激情、浪漫、征服、被征服……
這才是艾欣瑩理想的生活。
為了理想,只好犧牲無辜的方正楠。
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艾欣瑩知道,一旦將來她想回頭,只需向方正楠招招手……
她深信方正楠只會同意----從來,艾欣瑩的話都是聖旨。
分手頭三個月,艾欣瑩的日子確實過得很精彩。
回復自由身的她,幾乎可以用「燈紅酒綠,夜夜笙歌」來形容。男的、女的、外國的、輪流登場,把她當女王般膜拜。
被分手的方正楠卻過得跟以分手前沒大分別。照樣「日出作、日入而息」。
上班下班看書健身遛狗做家務。因為少照顧一個人,空閒時間便多了,更開始自學西班牙語。
一年過去,兩人相約在一家五星級的酒店海景餐廳吃晚飯。
與艾欣瑩想像的完全不一樣,方正楠換了髮型、也精心打扮過了,整個人神清氣爽、朝氣勃勃。
她一直以為離了她,方正楠會傷心、頹廢、失去人生意義,誰想到,她卻活得這麼好。
至少,比自己好。
是,艾欣瑩是夜夜笙歌,但快樂過後,往往是獨自回家對著四面牆的空虛寂寞冷冷冷。
這時候,她就會想起方正楠、那小小的安樂窩和那頭混種小狗吉吉。
她們交換著近況。
方正楠直言,自己升了職、加了薪,參加了三項鐵人賽,還帶吉吉一起去做狗義工。
方正楠的態度很平和,只是敍述事實,沒有半絲炫燿的意思。但聽在艾欣瑩的耳朵裡,胸口卻翳悶得難受,想吐又吐不出來。
她怎能告訴方正楠?離了她,要自己照顧自己,不僅身累、心更累。外面的世界很大,但原來她只需要一個兩人一狗的小蝸居?她想回來,想跟方正楠復合,但看著對方的眼睛,卻一句說話也說不出口。
只聽見方正楠輕聲說:「看見您過得這麼好,我就放心了。」「一定要幸福啊!」
艾欣瑩昂起頭,不讓那不爭氣的眼淚滾下來……